广东省2021年综合评价校测原则上将于高考后进行
发布于:百学网
2021-03-11
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获悉,广东省2021年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档案初审后,需组织开展综合评价素质测试。综合素质测试原则上安排在高考结束后、高考成绩公布前(经教育部批准的除外)进行,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综合评价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。
试点高校应尽量采取线上考试形式组织开展综合素质测试。2020年部分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,取得了较好的效果。各有关高校要认真总结线上考试经验,进一步完善线上考试工作方案。对于部分高校确需组织现场考试的,须通过线上初审控制线下考试的规模,并按我省及考点所在地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严格落实防疫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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