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愿填报结束后,高校如何进行招生录取,开展征集志愿?
文史、理工类本科一批常规志愿结束了,预祝同学们都可以进入自己喜欢的院校。在随后的时间内,希望大家可以关注一下录取情况,尤其对于那些成绩在本一线附近的同学,需要关注一下各个高校的招收录取情况,如果征集志愿中有合适的专业,及时报名。当然,对于接下来的本二批次,补录的成功与否,就是本科和专科的差别,更须谨慎。
录取原则
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,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。
常规志愿先录取,招生计划未完成有“补录”。
各招生院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“学校负责、考试院监督”的原则,实施新生录取工作。
01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。
02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,须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,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,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;
03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,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。
备注:征求志愿时,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志愿。文史、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,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。
文史、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 [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] 投档前,须先进行模拟投档,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。
招生录取的类型和批次
一、文史、理工类——四个批次
1.本科提前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1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1个第一志愿] 和 [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] ,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②征求志愿设 [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备注: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
2.本科一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 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②征求志愿设 [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 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3.本科二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 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②征求志愿设 [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 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4.高职(专科)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②征求志愿设 [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二、艺术类——四个批次
1.本科提前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 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
备注: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,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
2.本科A批 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②征求志愿设 [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3.本科B批 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②征求志愿设 [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4.高职(专科)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三、体育类——两个批次
1.本科批设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②征求志愿设 [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],每个院校志愿均设 [6个专业志愿] 和 [是否服从专业调剂] 栏目
2.高职(专科)批设 【①常规志愿】和 2次【②征求志愿】
①常规志愿设 [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②征求志愿设 [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]
降分录取的政策及办法
一、文史类和理工类
1
本科一批
①原则上不降分录取。
②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、公安类、司法类、军队类的院校(专业),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,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,经批准,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(含20分,下同),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③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(简称“地方农村专项计划”)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,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,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,按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学校择优录取。
2
本科二批
①原则上不降分录取。
②航海类、公安类、司法类的院校(专业),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(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,下同)、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,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(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)生源仍不足的,经批准,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,在第二次征求志愿(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)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高校择优录取。
3
高职(专科)批
①公办高职(专科)院校不降分录取,民族班、各类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②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,经批准,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,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学校择优录取。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。
二、艺术类
本科A批、本科B批和高职(专科)批,所有院校(专业)不降分录取
三、体育类
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,生源仍不足的,经批准,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(专业)志愿、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,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,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,由学校择优录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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