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大学自主招生-法学
发布于:百学网
2013-07-11
中山大学法学院肇始于1924年孙中山先生手创的国立广东大学法科。其历史还可上溯到1905年的广东法政学堂法律本科及其后的广东法科大学。
1998年起,学院在本科层次统一按法学专业招生,2004年,该专业入选广东省名牌专业。学院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,法学理论和诉讼法学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,刑法学课程为广东省精品课程。
法学专业
法学是研究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,它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、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着重要的作用。
就业前景:
学生毕业后可进入立法、司法、行政及律师公证部门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行政工作,也可以通过直接推荐免试攻读或者报考本校和外校的硕士研究生,优秀的硕士生在读期间可以直接申请硕博联读。
主要课程:
法理学、宪法学、中国法制史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、刑法学、民法学、刑事诉讼法学、商法、民事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国际法学、国际私法、国际经济法等。
另外,学院还开设公司(企业)法、金融法、税法、海商法、国际金融法、国际贸易法、房地产法、合同法、香港法、劳动法、涉外经济法、票据法、法学英语、证据法、民商经济案例研讨、犯罪心理学、逻辑学、国际税法、外国法制史、环境法、婚姻家庭法等四十多门课程供学生选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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